今年来,上杭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建立单位内部和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认真抓好二级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调动全局审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激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等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基本原则。坚持分级考核为主分类考核为辅、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平时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组织评价为主社会评价为辅等四个基本原则。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层级进行考核;把考核内容尽量具体化、数量化,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在组织民主测评或公众测评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
二是强化考核内容。二级绩效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以审计工作业绩为考核重点,向一线业务股室倾斜,设定了:审计项目质量、审计信息宣传、计算机辅助审计、综合管理和综合测评等五项考核指标,把工作目标分解细化、量化,落实到各股室、个人,并明确序时进度、质量要求。认真考核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强化评价方法。五项考核指标分别制定了考评方法,采取标准分制的方式,将五项指标考核所得原始分换算成标准分,总分100分,其中第一名:审计项目质量占50标准分;计算机辅助审计占15标准分;综合管理占10标准分;审计信息宣传占15标准分;综合测评占10标准分。从第二名开始,各项目所得标准分为:各项目所得原始分与第一名所得原始分的比值,乘以第一名的标准分。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把二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把二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合理分配绩效奖金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奖优罚劣,按劳分配原则。从审计局获得县绩效奖金总额中抽取50%作为二级绩效管理统筹资金,根据二级绩效管理具体考核结果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人均绩效奖的1.2倍、1倍、0.8倍三个等次来分配,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取消所有绩效奖金。事业编制人员的绩效奖金分配参照执行。
(上杭县审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