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龙岩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龙岩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龙岩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4日起,对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傅纪文同志、漆添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在审计期间,欢迎以各种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同时,也欢迎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揭 滢
审计组主审:兰 伟
审计组成员:谢惠珍、李涌慧、郑 健、吴碧春、林一婵、陈烨嫔、吴碧华、刘秀珍、赖钰珏
审计组审计期间的办公地点:文旅汇金集团21楼会议室(二)
审计组联系电话号码:0597-3229526
中共龙岩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龙岩市审计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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