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基金、资金审计监督
类 别
行政监督检查
项目职权
来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
公开形式
政府公报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公开时间
长期公开
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承办科室
经济责任科、财金科、行政事业科、经贸外资科、农保科、投资科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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