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宾: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王建川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福建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直播区。今天在我们的访谈节目中,很高兴为大家邀请到福建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王建川同志接受在线访谈,就福建省投资审计开展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互动。欢迎大家积极提问。欢迎您,王副处长!
嘉宾: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
主持人:王副处长,您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审计担负重要使命,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请问近年来,我省投资审计在履行职责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呢?
嘉宾:很高兴能够通过福建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这个平台,向大家介绍审计机关近年来开展投资审计的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审计机关深刻把握投资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投资审计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定位,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把推动党中央重大经济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揭示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积极发挥投资审计在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的作用。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做好“三个转变”,找准投资审计新定位;二是聚焦重大项目,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主持人:请王副处长给广大网友详细介绍一下“三个转变”好吗?
嘉宾:投资审计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之一。建设项目如何兼顾审计监督权和当事人的合同缔约权,一直以来都是老大难的问题。2017年以来,审计署以《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等3个文件对投资审计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各级审计机关在依法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基础上,坚持着眼长远,以创新的思路和办法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和全面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三个转变”,推动投资审计工作行稳致远:一是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二是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三是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
“三个转变”分别从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三个维度对投资审计提出了转型发展要求。在审计计划上,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地区公共投资项目情况,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加强审计组织方式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并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在审计内容上,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投资决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材料设备管理、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结算、公共投资绩效审计等关键环节,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在审计方法上,要努力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不断创新审计理念、运用先进技术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投资审计理念、理论、制度和技术的现代化。
主持人:感谢王副处长的介绍!那投资审计为什么要进行转型发展?
嘉宾:新时代投资审计转型发展有其必要性:一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和国家确立了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改革已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发展动能转向创新驱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快形成。
当前,无论是补短板、惠民生、培育新动能、创造新供给、生态保护,还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都离不开公共投资。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其内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必将对公共投资审计监督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投资审计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新要求、聚焦新目标、展现新气象、推动新作为。
二是新时代审计工作的需要。新时代审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审计机关既是监督机关,也是政治机关,审计工作特别是投资审计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新常态新阶段的新矛盾、新运行机制,创新审计理念,准确把握工作的发力点。
投资审计要转变观念,准确把握和适应新时代赋予审计工作的新定位、新任务和新要求,转变审计监督重点,增强法治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依法规范开展投资审计工作,加快推进新时代投资审计转型发展,主动适应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促进稳投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提高发展质量和维护经济安全,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投资审计规范发展的需要。审计署下发的一系列关于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和通知精神,是关于投资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性文件,是深化改革与时俱进的产物。投资审计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投资审计工作质量不够高、审计结果运用不够规范等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投资审计转型和创新发展才能推动投资审计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投资审计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那么,在重大项目审计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嘉宾: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故,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近年来,我厅在重大项目审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开展重大项目规划和工程项目落实情况审计,通过揭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重大战略、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推动扩大有效投资。二是结合政策跟踪审计,开展我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审计,推动项目深化前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序推进项目的实施。三是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项目审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审计,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突出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四是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投资政策、行政审批、投资决策、投资管理、资金筹措、投资环境等投资领域全链条、全过程,剖析影响重大项目落地的堵点痛点难点,提出打通堵点、痛点、难点建议,促进体制机制完善,促进稳投资。五是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审计,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省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网建设等项目的审计,反映资金筹集和使用、建设管理、运营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主持人:感谢王副处长的解答。接下来,我们看看网络互动平台网友关心的问题。
海风1号:王副处长,请介绍一下福建省审计机关近年来如何做好投资审计的“三个转变”?
嘉宾:好的。福建省各级审计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审计署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的必要性,适应新形势开展投资审计工作。
一是清理制度规范,确保依法审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历年出台的投资审计规范性文件重新梳理甄别,或保留或修改或废止。通过文件的清理,进一步理清审计监督与工程管理的关系,明确了审计机关对投资审计的职责定位,为规范开展我省投资审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做好转型期间的平稳过渡,我厅还加大“三个转变”的宣传力度,并对相关部门加强了业务帮扶。
二是服务大局,增强审计计划的精准度。近年来,福建省审计厅围绕党中央和我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加大对交通等重点领域、市政等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的审计力度,保障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加快实施,促进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平稳增长的拉动作用。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加大对住房保障、粮食等重点民生工程的审计力度,促进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的关键性作用。围绕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大对涉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如:数字经济等的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突出重点,拓宽审计内容的维度。投资审计内容坚持审计质量优先,注重“点”到“面”的转变,由过去侧重工程造价审计,拓展到政府投资立项决策、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绩效、政策落实等全过程、全环节审计监督。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关注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工程管理的全面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关注投资项目能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既要揭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也要揭示项目不能正常运转以及由于决策失误、可行性研究偏离实际、规划布局不当、建设管理不善、运营条件不具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现象。
四是着眼宏观,提升审计监督的广度。新时期投资审计围绕公共工程项目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关注投资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及时揭示和反映社会各领域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从服务宏观决策上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注重分析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审计建议,立足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推动国家重点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平衡之心:施工合同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是否合法有效?
嘉宾:部分公众认为,全国人大法工委清理废止关于“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的地方性法规,所以,合同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是属于无效合同。我认为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
2017年2月,人大法工委印发《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将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分为3种情况:一是直接规定审计结果应当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二是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三是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人大法工委明确指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第一、二种情况,在法律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扩大了审计决定的效力范围,即将适用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决定扩大适用于被审计单位的合同相对人,限制了施工企业正当的合同权利;二是限制了民事权利,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这两种情况都应当予以清理纠正。
但对于第三种情况,虽然法律不得强制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合同结算依据,但并不限制和排除合同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只要合同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约定即合法有效。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也指出“对平等民事主体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审计机关应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尊重双方意愿”。
海纳百川:如何加强我省投资审计人员的能力建设?
嘉宾:新时期,投资审计人员要具备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和审计信息化能力,可以开展有重点、抓实效、重实战的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投资审计人才培养机制,依托院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养、开发和使用,尽快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改善人才结构。培训应着重拓宽审计人员的思路,丰富审计人员的知识面,使审计人员具备以宏观、发展的眼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加强上下审计机关之间的工作交流力度,采取以审代训、交流研讨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投资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推动我省投资审计工作的新发展。
海纳百川:对于没有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还可不可以进行审计?
嘉宾:答案必然是肯定的。对没有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仍然可以实施审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审计法赋予审计人员的权力。但是,有关部门不能强制要求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实际上,这里有两层关系,一是审计监督关系,一是契约交易关系,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再次感谢王副处长就“聚焦投资审计主责主业,促进推动我省投资高质量发展”这一话题做客在线访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下期节目再见。
嘉宾: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